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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6日至20日可以申请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就业见习

2021-11-17 09:14:39来源:天津本地宝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就业见习人员申报时间为每月16日至20日,详细的申报条件及材料、入口见正文: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就业见习人员申报指南

(一)申报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乐观积极,具有正常履行见习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的在校生(所学专业不限);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本市院校或外地院校本市生源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不限)。

(二)申报时间

每月16日至20日

(三)所需材料

1.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的在校生

(1)学生证。

(2)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在半年以内)。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本市院校或外地院校本市生源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学历(学位)证书。

(2)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在半年以内)。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在半年以内)。

(4)外地院校本市生源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市户籍证明。

(四)申报方式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交叉感染风险,有意愿参加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就业见习工作且符合报名条件的申报人员,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申报信息。

标签: 每月16日至20日 可以申请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就业见习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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